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现将《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宣传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宣传实施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将市级宣传实施方案报省土地调查办备案。
附件:
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宣传方案
二OO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