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省调查办拟于近期举办城镇和农村土地调查培训班,凡在我省内从事土地调查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相应培训,每个作业队伍参训人数占总人数的30%。望各市、各有关单位尽快确定和统计参加人员,并于2007年12月7日前将名单(分城镇、农村)上报省调查办。培训结束后,省调查办将组织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颁发合格证书。
联 系 人:史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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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