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现将全国土地调查办《关于定期上报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上报要求
各市要按期上报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进度情况,要注意上报数据的衔接,确保数据质量。
二、上报时间
月报:每月1日前上报上一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
季报:每季度次月1日前上报上一个季度的工作基本情况。
三、上报方式
月报只需提交表格1–1,季报需提交表格1–2和文字报告。
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县为单位统计汇总,形成统一汇总表格和文字报告后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采取电子邮件和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分别上报。
邮寄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948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邮政编码:250014
E-mail:sddjc@126.com
联系人: 石 业 迎
电 话: 0531-88583533
传 真: 0531-88583595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