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
按:6月14日至15日,省厅在威海召开了全省土地调查工作调度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邵清纯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邵清纯
(2008年6月14日)
为落实好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署的第二次土地调查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决定召开这次调度会议,总结通报全省土地调查阶段检查情况,了解各地土地分类转换工作进度,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徐景颜厅长讲几点意见:
一、前段工作情况
聊城、济南会议以来,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各地加快了城镇土地调查的工作进度,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地类转换工作,完成了调查人员的培训,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资料保密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一)认真贯彻《土地调查条例》,组织领导得到加强
《土地调查条例》出台后,各地认真学习,分级贯彻落实政府的调查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青岛市内四区政府专门从区直部门、办事处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调查队伍,负责城区内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宗地调查;滨州市政府实行第二次土地调查月上报、季总结制度;菏泽市政府批准在国土资源局设立专门的调查队,负责土地资源信息调查和变更维护工作;威海市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调查办的力量;济南市天桥区对所辖217个社区、村设立土地调查联络员,并登记造册,既加强了基层的工作,也有效解决了土地调查基层信息获取等有关问题。
(二)狠抓调查经费的落实,保障了工作需要
市、县两级调查办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分级落实任务、分级编制经费预算,努力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筹措,确保土地调查经费需要,初步统计,全省市、县两级共落实2008年度调查经费3.27亿元,菏泽、聊城、德州等市的部分县,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从土地收益中提前预支等多种途径,保障了调查经费。济南、淄博两市统筹城乡土地调查工作,统一编制市级和各县(市、区)的调查预算,统一有市级财政落实08、09年度的调查经费,有力的保证了各项工作开展。
(三)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发动工作
二次调查开展以来,市、县两级集中在当地的主要媒介进行了宣传和报道。德州市召开了由市属机关、企业、办事处、村居委参加的德城区城镇地籍调查千人动员大会。济南市印发了《致广大市(村)民朋友的一封信》、青岛市进行了《土地调查条例》知识讲座和考试,淄博和临沂两市制作了调查明白纸,东营编写了市县领导干部学习读本,烟台在《六点之声》、威海在《直播威海》开辟二次调查专题,邹城、沂南、昌邑等市、县组织了宣传车,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二次调查工作的意义、任务,为整个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月上旬,省厅在山东卫视黄金时段集中十天的时间组织了以“摸清土地家底 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严格技术要求,保证成果质量
一是严格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落实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做起,保障调查成果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工程监理暂行办法”,各市、县在招标确定作业单位的同时,专门招标确立了二次调查的监理单位,对整个调查工作实行全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市在全市城镇土地调查中率先引入监理制,保证了质量控制。三是落实作业队伍的备案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已经完成调查队伍招标的市、县,积极协助中标单位进行备案。严格执行“从事二次调查工作的作业队伍,必须有30%的人员参加并通过培训”的规定,部分市、县根据各中标单位的作业业绩、承担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培训,统一作业标准,抓队伍、保质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土地分类转换工作进展顺利
全省土地分类转换会议之后,各市按照“补充调查、完善提高”的原则,迅速部署,抓紧开展县级土地分类转换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泰安、莱芜、临沂7市的县级转换、汇总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市级汇总的有关工作;其他各市的县级外业补充调查和核实工作基本结束,正在进行内业数据处理和县级数据汇总,预计月底完成。
(六)城镇地籍调查任务完成过半
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图件未到之前,各地加大了城镇调查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调查面积5550平方公里,占应完成面积的76%。烟台、潍坊、威海、莱芜已全部完成城区驻地地籍调查,潍坊完成了建制镇调查153个,占建制镇个数的92%,莱芜完成12个,占建制镇个数的60%;青岛、聊城、枣庄、泰安4市城镇地籍调查已完成84%、75%、62%和50%以上。淄博、日照两市在全市建立了GPS连续运行参考网站,为多尺度、多用途的土地调查奠定了基础;济南、青岛、莱芜、临沂4市城郊等重点区域的1:2000比例尺的土地调查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七)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资料收集基本到位
各市、县按照前期部署,收集了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资料和图件,并分类进行了整理。青岛市结合金土工程建设,已经完成了1:1万比例尺基本农田数据库的建设任务,为下一步基本农田上图打下了基础。
(八)成果应用和保密工作也取得了成效
在做好保密的基础上,各级注重了土地调查成果的应用,为各级的土地资源规划决策等方面提供了详尽资料。青岛、东营、淄博、威海及垦利、齐河、昌邑、荣成等市、县还将城镇和农村调查资料,广泛用于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城区改造规划领域,减少了社会各界在这方面的再投资,受到各界好评。前不久,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检查组到了垦利县国土资源局,该局的整个工作给检查组组长、前国家土地局老局长和我们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是这个局的地籍工作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科学化,地籍成果不仅用在了国土,还在规划、税收、黄河防汛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资料监管,各地还因地制宜的制定了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保密和使用管理办法,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第二次土地调查档案管理的通知》,落实责任到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第二次土地调查认识还不到位,特别是有些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在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着重视测量忽视权属的现象。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全省有16个县(市、区)尚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农村土地调查开始后,面临城乡同时开展调查的紧张局面。三是有的市、县由于财力比较困难,资金落实有问题。四是有的市县人员不足,影响土地调查成果信息的使用、变更和维护工作。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当前的主要工作
全国土地调查办检查组希望:山东省下一步要狠抓质量不放松,土地调查工作要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才利民副省长也批示省厅,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在我省的基础图件已到位6000余幅,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农村土地调查即将全面展开,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压力更大,应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好省政府的目标责任书
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署的目标责任书,确定了各市政府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体责任和经费保障、质量控制责任,明确了各级应完成的调查任务和时限。目标责任书是省政府与各市签定的“军令状”,责任书的核心内容有五条:一是责任目标,就是查清土地资源家底,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二是确定了农村土地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调查、基本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上图、完成土地登记、建立专题数据库、开展专项统计七项主要任务;三是确定了各项调查的完成时间;四是明确了图件、数据与实地三一致的质量标准和经费保障;五是明确了目标责任的考核奖惩。希望各市吃透精神,抓紧向各市政府领导汇报,根据各市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调查的目标任务,逐级落实政府的调查责任。同时,各市调查办要将调查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人,切实保障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期完成。
(二)抓紧完成土地分类转换工作
土地分类转换的主要目的,是利用06、07两年度的变更调查成果将全省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更新到2007年10月31日时点数据,作为09年前的过渡数据,上报全国土地调查办验收。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省汇总,是目前土地调查任务的重中之重。各级务必要高度重视,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力量,科学安排,尽快开展县级成果检查和市级成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对前段工作中发现和反映出的问题,省调查办已提出解决的意见,各地要执行好,保证全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扎实做好开展农村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县级农村土地调查的方案制定、培训和有关试点工作。各市的土地调查方案基本已报批完毕,希望各市加快县级方案的上报审批工作,图件已经到位的要抓紧进行内外业调查前的培训、试点工作,统一作业要求。这次,国家给我省提供的底图,分辨率高,能满足开展1:5千比例尺图件土地调查的要求,希望各市要结合图件比例尺大、数据新的特点,立足长远发展和严格管理,努力开展1:5千比例尺图件的农村土地调查工作,因经济等原因不能大面积开展的,应当在市辖区内开展。
二是做好基本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上图的准备工作。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上图是在查清现状和权属的基础上,真实反映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掌握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和潜力的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基本农田保护是土地资源管理的“高压线”,基本农田上图是建立“高压线”的基础。耕地后备资源上图是摸清耕地补充潜力数量、位置及分布,是落实土地资源管理开源工作的基本环节,是我省这次调查的一个重点。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基本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上图的重要性,抓紧做好两项工作,有条件的可以借鉴青岛市做法,先行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标识基本农田,为下一步的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上图做好准备;同时,进一步整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的资料,尽快实地进行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落实,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争取主动。
(四)切实做好权属调查工作
这项工作的实施对下一步土地产权管理将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各地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以宗地为单位的调查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土地登记资料和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坚持在做好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坚持在进行国有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打牢权属调查基础关。
(五)加强土地调查资料的管理和应用
省调查办制定了影像资料管理使用办法和数据保密的有关规定,希望各地要严格遵守,切实做好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凡委托专业队伍从事土地调查工作的,各市、县调查办或国土资源局必须与之签订资料保密协议,防止作业单位散失数据导致泄密发生,禁止作业单位未经许可挪作他用。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将资料提供社会各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各地的土地调查底图即将陆续到位,农村土地调查很快将全面实施,希望各市要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把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分片包干、分类指导抓落实。省调查办对特别困难的和开展1:5千以上大比例尺调查的将实行重点指导。市调查办的同志要分片包干,有重点、有专题的对各县(市、区)的土地调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财力紧张的县(市、区)要采取倾斜政策、重点帮扶。二是抓好试点和典型引路。省调查办将分类型开展多个试点,各市在下一步的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上图等工作中,要继续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做法,指导面上工作。三是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质量控制。省将对备案队伍的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各市也要通过调查试点培训、进场调查前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作业力量的培训。市、县两级可与调查队伍签署质量保证书,切实提高作业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工作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作为一部民事基本法律,对不动产登记的程序、登记效力及生效时间、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登记簿与权属证书的关系、更正登记、预告登记、错误登记责任等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物权法》重点强化了登记的民事行为,明确规定登记的主要作用是确定物的归属,通过公示产生公信的效力,从而维护交易安全。《物权法》实施后,国土资源部在对《土地登记规则》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出台了《土地登记办法》,今年2月1日实施。《土地登记办法》明确了土地登记和宗地的概念,对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概念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确立了依法登记、属地登记、依申请登记和土地权利保护四原则。《土地登记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比原《土地登记规则》的法律层级高,更具操作性。
我省的土地登记开展的早、覆盖面大,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土地证书2191余万本,其中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188万本,占应发证数的92.2%;发放集体土地所有证12.58万本,占应发证数的81.2%;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1990万本,占应发证数的88.3%;土地变更登记也及时到位。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无论是我们从事土地登记工作的人员还是社会各界对土地登记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突出表现在:一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申请登记的比例越来越高,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已经深入人心。二是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产权管理工作,土地登记已列入市场交易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三是土地登记工作人员的自我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
总体来看,近些年来我省的土地登记工作是好的,还未出现因土地登记而引发的恶性事件,但是土地登记工作中仍有不少问题急待解决。一是土地登记的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不对称。《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出台后,土地登记的民事行为得到加强,但实际工作中,土地登记机关管理者的角色尚未完全转变,行政行为高于民事行为。二是土地登记申请不规范。三是土地登记与抵押等他项权利登记分割进行。四是土地登记未按规定依法报请政府审批、政府授权不合规或需要公告而未进行公告等。五是政府批准后,未及时填写土地登记簿,土地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登记材料有缺失。六是法律法规禁止土地登记机关的行为在某些地方还存在。七是有个别基层单位有乱收费或乱搭车收费的问题。
二次调查是各级土地登记机构全面审查原有登记结果的重要时机,各市一定要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严格程序、依法行政的原则,对原有的土地登记结果、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查梳理。如发现原有登记结果中确实存有因我们登记机关的疏漏而引起的错误,各地可依据《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的要求,依照登记机关的职权,启动更正登记程序,预以更正,对涉及重新确定土地产权归属的,必须经政府批准并公告后,进行登记更正。对由于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土地登记问题,应本着补充完善的精神,尽量做好有关环节和材料补正工作,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各市可建议市、县政府依据国务院38好文件“查清土地权属、完成土地登记”的要求,启动本辖区的土地总登记,将原来的不规范的做法理顺、补正。下一步土地登记工作应围绕“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及时办结”的思路,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在当地尽快发布申请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在公开媒介公布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式样及要求,公布地籍调查的有关标准等,以方便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登记申请。
二是尽快建立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而且《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人提交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将原来由行政机关包办的地籍调查等事务性工作,推向市场,交给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来完成。各市要制定土地登记代理实施办法,推进土地登记代理工作。省厅正在着手建立土地登记代理协会,各市应当成立相应的行业自律协会,规范中介机构的代理行为。
三是维护土地登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严肃性。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保持土地登记簿的统一性、完整性是土地登记机关的重要责任。各市要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簿的填写,不得随意改动土地登记内容,特别是涉及界址不变、用途不变的土地变更登记,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原有资料,减少重复劳动,防止出现差错,切实维护登记资料的完整性。
四是及时办结土地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登记机构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就是说,登记机关受理一项土地登记申请后,最长30日要办结。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提高办事效率和自动化水平,及时办结土地登记申请,切实为民、便民。
五是严肃纪律。登记机关不得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土地登记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登记,不得以权谋私、刁难当事人,对那些不学习、不懂法、不按法律规定的必须严肃批评,加强教育。对那些工作中玩忽职守、甚至以权谋私、以证谋私的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纪律,严重者必须绳之以法,决不允许这样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对违法违规发放土地证书的或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省厅将在一定范围内曝光。
同志们,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艰巨,土地登记方面也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当前,我们肩上的任务很重,大家一定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切实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各项工作,向人民群众交一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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