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土调查办发[2008]68号
转发《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现将全国土地调查办《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市要加快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步伐,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确保调查底图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处理、数据整理与建库等工作。上级部门组织验收后,请各市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方案》的要求,将已完成的调查成果及时上报省调查办。
各地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调查办联系。
省调查办联系人:
农村组:邵周岳
城镇组:颜 燕
综合组:殷昭国
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