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下发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发国务院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提出,要结合先期开展土地调查的实际情况,本着“认识再提高、工作再部署、质量再提高”的原则,真抓实抓,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这项工作。省调查办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拟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和全省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才利民副省长多次调度、了解和研究土地调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要求各级要将土地调查工作列入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6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政府专门召开了部分市长和各市分管市长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部署会,提出了全省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国务院的各项要求。同时,调整充实了原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才利民副省长为组长,马越男副秘书长、王文升厅长为副组长、省直15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听取汇报,研究人员调配、编制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的问题。省土地调查办公室共配备人员16名,分了3个组,其中综合组6人,负责整个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村土地调查组5人: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以外的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等农村土地调查、确权等工作;城镇土地调查组5人: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建制镇及其15年规划控制范围内和重点区域村庄的土地调查、确权等工作。
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管市、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调查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负责土地调查有关工作。据统计市县两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共有人员4976名,其中专职人员1772名。目前,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已全部到位,并已展开工作。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总体方案是整个调查工作的指导和依据。经过近几年的工作探索,确定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查清现状、摸清家底、明确权属、统一平台,实现管理信息数字化、网络化、规范化”。即:充分利用已有的调查资料和成果,采用先进的调查技术和手段,查清全省土地利用和权利现状,建立基于土地利用和权利管理现状为基础的公共平台,实现土地资源信息化和管理网络化,保持信息的现势性和真实性,为“凭证用地、以图管地”制度的实施奠定基础,提升地籍管理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为充分利用好更新调查成果,切实做好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衔接,省调查办在认真学习全国土地调查分类标准、总体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规程等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分管领导和从事管理、调查的专业人员会议,研究确定全省的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培训方案,拟定农村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实施细则。市、县两级土地调查办也根据全省的实施方案,编制了各自的实施方案。
三、狠抓调查经费的落实。按照“事权分离、分级负责、分级落实”的原则,省、市、县三级根据各自的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分别编制了土地调查预算,并上报各级财政。目前,省级土地调查预算已通过评审,初步核定省本级财政新投入调查经费近1亿元。市、县两级的财政预算也正在审查、审批中,初步统计,已有9个市落实调查经费1.36亿元。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宣传工作,分别在山东卫视、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经济导报、国土资源导报和齐鲁晚报等报刊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工作。其中,国土资源导报发表了8篇评论。另外,向各市、县发工作通报1期、工作简报2期。市、县两级也根据各自的宣传方案,集中在当地的主要媒介进行了土地调查的宣传和报道,有的市、县还制作土地调查明白纸,结合正在进行城镇地籍调查的实际,积极宣传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指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狠抓成果质量。为加强质量控制,除加强检查、指导外,实行问责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各地、各作业队伍严格执行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标准、技术规定。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提供或收集真实的土地信息,不得擅自调整和修改依法获取的土地数据和资料。对于土地调查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分层分级抓好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和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和全国土地调查办培训方案的要求,省调查办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利用海阳专题会、莱芜和济南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市的分管局长、科长及调查办负责人进行培训,明确调查任务,统一调查要求和作业标准,统一质量检查体系和责任体系,推行调查工作监理制,保证调查数据真实、资料齐全。市、县两级也根据调查工作的状况,结合城镇地籍调查正在实施的实际,有重点、有步骤、有专题的举办城镇地籍权属调查及测量人员培训班,共计培训技术骨干2400多人次。为进一步加强对作业队伍管理,省里规定:从事二次调查工作的作业队伍,必须有30%的人员参加并通过省级培训。同时,建立工作目标、考核(督查)责任、奖惩追究等工作制度,为依法、科学的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狠抓试点和典型引路。为切实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试点工作,省厅以国土资源部在禹城进行基本农田上图试点为契机,与市县同志一起,认真学习二次调查技术规程和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要求,理清关键点、找准结合点,妥善处理划定资料与现有资料的关系,反复论证、多角度思考,拟定了禹城市基本农田上图试点方案,对基本农田划定资料的收集、整理、上图、核查、入库、统计汇总做了详细的设计、规定,经国土资源部、全国调查办同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德州市和禹城市正在组织实施,尽快为全省基本农田划定资料上图探索路子。省、市、县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三级联网试点也取得初步成果。同时,积极开展和实施城郊结合部和村庄地籍调查、坡耕地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录入现状数据库的试点工作,力争把已有资料全部纳入二次调查的统一平台,为地政的统一、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八、抓好城镇地籍调查。2004年开展土地调查时,我省就提出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与城镇地籍调查压茬进行的工作思路。充分抓住农村土地调查基础图件未到的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调查的城区和建制镇有440个,控制测量面积18286平方公里,完成权属调查5829平方公里、碎部测量5826平方公里,投入调查经费3.16亿元。青岛、潍坊、威海、莱芜、临沂、聊城等地的市区驻地、县城驻地的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建制镇的调查工作也陆续展开;淄博市在全市近6千平方公里区域建立了GPS连续运行参考网站,为多尺度、多用途的土地调查奠定了基础;济南、青岛、莱芜、临沂4市还在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1:2000比例尺的土地调查工作,为2009年顺利完成城镇土地调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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