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日前,国土资源部地籍司高延利司长在实地检查了临沂市级和平邑县土地调查成果后对临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电视电话会议以后,临沂市立即在分会场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质量要求和奖惩措施。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刻制并启用了临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各县(区)层层召开了工作动员会议,相应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机构,组建了土地调查工作班子。
二、宣传到位,准备充分。临沂以全国“土地日”和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采取散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及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1160辆,印发宣传材料50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400余条(幅)。还认真抓好媒体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实况播报、刊发稿件、领导讲话、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累计刊登新闻稿件80余篇,在临沂电视台播放了为期三周的宣传公益广告,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开辟第二次土地调查专页。
编写上报了《临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编制了《临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临沂市九县三区城镇变更地籍调查项目全部完成公开招标,市调查办公室组织专业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县级国土系统土地调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共培训技术人员853名。城市主城区237平方公里的城镇变更地籍调查,采取分阶段市级初验、分阶段给予拨付调查经费的办法,每验收合格一个阶段调查成果,给予拨付相应比例的调查经费。目前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已实际投入资金1356.2万元。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城镇土地调查。临沂市作为部级试点,其农村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已经完成,并于2007年7月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调查数据已更新至2005年10月1日。目前已经按照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任务要求,做好了基本农田、坡耕地、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的相关准备,待上级提供调查底图以后,即可依据新的技术规程和地类标准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在国家暂时没有下达农村土地调查底图的情况下,该市不等不靠,全力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目前全市12个县(区)已全面落实调查经费,全面开展城市和县城驻地调查,其中临沭县等九县实现全县控制测量整体布网,城区和镇驻地同步开展地籍调查。市辖三个区驻地237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调查任务将于今年底全部完成,县城镇调查任务于2008年上半年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