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8日)
同志们:
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认真学习曾培炎副总理的动员报告和徐绍史部长、才利民副省长、王文升厅长的讲话精神,抓紧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前期准备,总的情况是好的。为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在完善土地管理法制、体制和机制,在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就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是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施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是合理使用土地、优化空间布局的基本前提,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理顺土地产权关系的必要条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家长治久安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因此,第二次土地调查具有重大意义。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省政府的一系列精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
下面:根据省厅党组研究确定的意见,就贯彻好、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重大部署,讲四点意见:
一、切实明确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任务是查清基本农田、城乡土地利用和各类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建立土地调查基础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根据我省先期进行土地调查的具体情况,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进行农村土地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土地分类标准,对以2005年10月31日为时点的汇总数据,统一进行地类转换和补充调查,完成耕地后备资源、坡耕地调查,查清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和分布。
2.进行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等资料,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图件上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分布等,计算、汇总和统计基本农田的数量。
3.进行城镇村内部土地的地籍调查。对城市、建制镇内及15年规划控制区域的土地,开展以宗地为单位的地籍调查或变更地籍调查,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和用途等,掌握各业用地和开发园区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标准,逐步开展集镇和村庄内部用地的地籍调查工作。
4.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立互联共享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涵盖基本农田、后备资源、权属争议界等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并利用已有的网络构架和系统,实现省与国家、省与市、县的数据联网和共享。
5.完成调查成果汇总分析。逐级对各类土地利用、基本农田和城镇村建设用地等数据进行专题和综合汇总;编制省、市、县三级的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结构、节约集约及变化情况综合分析,编制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
6.建立土地调查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监测系统,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地类进行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维护、保持土地调查各项成果的现实性,逐步建立稳定的调查队伍,保障调查经费,实行调查、统计、登记统一的地籍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明确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进度安排
根据国务院38号文件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东部地区调查”的要求和我省前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总体进度安排是:
1.2007年6月至8月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准备工作,省土地调查办要与各市一起,完成1:1万比例尺影像图的制作办法的制定、外业控制测量纠正、图件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预处理等相关工作试点,并于9月上旬提供各地调查的基础图件;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规定的制定以及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各市、县(市、区)7月中旬要完成各地方案的编制、报批,8月底完成基本农田资料的整理工作,为全面的内外业调查做好准备。
2、2007年8月至2007年12月,各县(市、区)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建立以2007年10月31日为时点的涵盖基本农田和权属争议界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2008年1月至3月完成县级成果整理和市级汇总,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和省国土资源厅汇交市、县级调查成果。2008年上半年完成省级汇总,形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2008年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
3、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各市、县(市、区)完成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建立以2007年10月31日为时点的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2008年3月完成省、市、县汇总。在保证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陆续进行集镇和村庄内部土地调查工作。
4、从2008年开始,通过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将我省城乡土地调查数据统一变更到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2009年10月31日。
5.2009年底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土地登记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这个工作计划,是根据国务院和全国土地调查办的要求,倒排工期确定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务必要抓住“基本农田、城镇和农村土地调查”这三项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保重点、攻难点,齐心协力,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当前要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在前期的调查工作中,我们不仅取得了大量的调查成果,而且培养锻炼了懂技术、能吃苦、能打硬仗、适应国土资源管理需要的一只队伍,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采取的统一基础资料,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统一调查时点的“四统一”做法,曾得到国土资源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我们要发扬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不断创新,有所作为。在此基础上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与原有调查的衔接。我省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在已完成的土地调查工作基础上进行,两次调查的主要差异是基本农田上图、地类标准调整等,各地一定要注意做好这两次调查的衔接,对照国家、省里的方案和目标要求,认真分析现有的成果资料,本着查缺补漏、提高成果质量和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的原则,切实制定好本地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保证这两次调查成果的有机衔接和地类的顺利转换。
二是抓好成果质量控制。调查数据真实性是土地调查数据的生命,也是第二次土地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各级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次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要建立土地数据质量责任制,严格审核把关,要实行项目招投标、项目质量监理和专家组巡视检查制度,要加强对重点环节的检查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检查验收。要敢于向干预土地数据真实性的违法行为说“不”,对依法获取的土地数据和资料,要保持其真实性、原始性,防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擅自更改和编造。
三是抓好调查工作的进度控制。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紧,省、市、县要严格按照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从严、从紧安排工作计划,科学合理调度和使用各种资源和力量,保证各阶段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基础图件纠正和制作方案,抓紧修订技术细则和有关标准,为各县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8月份开始,每月10号前对上月的工作进行通报,同时实行典型引路,不定期的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整体进行。各地也要建立情况交流和通报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切实保证任务的按时完成。
四是要抓好土地调查成果的应用。土地调查的最终目的,是将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各地在开展土地调查中,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及时将通过审核验收的有关调查成果,应用到基本农田保护、明确土地权属、规范市场秩序、考核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建设用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等各项土地管理业务中去。同时要把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到政府、企业、社团、个人等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土地调查成果服务于社会的水平,充分发挥调查成果的作用,这一条也是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和生命力的根本,务必抓实做好。
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任务
第二次土地调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调查办公室要进一步提高对第二次土地调查重要性的认识,要克服“先行开展调查、工作量少、压力小”的盲目乐观情绪和“工作时间长、厌倦调查”的消极情绪,认真学习和掌握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依法调查、科学调查,切实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抓实、抓好,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
第一,要加强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件大事。省政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才利民副省长任组长,同时,在厅里组建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县(市、区)要抓紧成立相应的土地调查领导机构,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第二次土地调查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切实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要加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资金筹措力度,落实调查经费。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在6月22日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也明确提出:土地调查是公益性、基础性工作,各级财政应从公共财政保障的角度,足额将土地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省政府也已明确:按照事权分离、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土地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工作开展。各地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所需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按时到位。
第三、切实加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舆论宣传。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和每一个用地单位,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在全国土地调查办统一组织部署下,省土地调查办与省厅办公室已制定了7月份的集中宣传方案,在全省城乡广泛宣传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相关政策,使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和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其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做好这项工作。要大力宣传各地开展土地调查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工作更好地开展。
第四,加强对第二次土地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调查队伍素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调查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状况,直接影响着土地调查成果质量。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和骨干,通过层层开展培训,不断提高调查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实行“两线”作业,除我们本身能承担和完成的工作外,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积极吸收社会上有资质的调查队伍参与本次土地调查,要尽快出台第二次土地调查队伍的管理办法,加强调查队伍的组织管理,确保调查按期完成和成果质量。
第五,加强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要加大对各地的抽查、检查力度,对于重视不够、工作进度慢、经费无保障的地区,要加强督促和指导。要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依据调查工作底图,逐地块检查调查成果;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要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对于实地调查结果与工作底图误差明显的,要查找原因,并及时纠正。地方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也要加强检查和督促,近期要抓紧时间,集中开展一轮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
同志们,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意义重大,我们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本着求真务实、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地掌握我省基本农田和城乡土地利用数据和权属,为土地调控和严格管理取得良好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