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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办事指南»矿产行政审批»矿产资源相关内容»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认定核准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认定核准



一、办理认定手续,需提交的资料

1.经评审后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2.评审机构提供的储量评审意见书及专家署名的评审意见。

3.与评审过程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储量评审结果认定

1.依据国家颁布的地质勘查储量技术规范、标准及操作规程,认真审核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储量评审意见书及专家署名的评审意见。

2.核实评审机构、评审人员的资格及专家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3.审核评审程序、评审工作依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4.起草储量认定书在资料齐全条件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储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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