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2、县(市)人民政府请示文件,征地明细表,县(市)政府征地补偿合法性、安置可行性说明;
3、设区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回土地方案(有国有土地的)、收回土地协议书;
5、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涉及占用林地的附占用林地许可证;
6、凡涉规划修改的,需附规划修改批复文件;
7、听证材料;
8、补充耕地市局验收文件、验收表等;
9、勘测定界图及成果表;
10、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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