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市、县国土资源局初审意见
4、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
5、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报部预审的需1∶5万图)
6、占用耕地的,需有耕地占补平衡材料(验收文件、图件、表格)
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法律规定可以修改规划的再需增加如下材料: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8、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9、听证材料(公告、告知书、回执、放弃听证证明材料)
10、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
11、规划修改前、后规划图(1∶1万或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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