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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办事指南»土地行政审批»相关规定» 土地勘测资质审批
土地勘测资质审批


一、初始办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土地勘测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工商营业执照》或编委关于成立机构的批复(复印件);

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要变更“许可证”的,提交以下材料

涉及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土地勘测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已颁发的“许可证”原件。

三、审查标准       

具备从事土地勘测工作的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

具备必要的勘测仪器;

原土地勘测成果达到《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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