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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发表日期:2008-07-03  信息来源:



      多年来,垦利县始终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规划”与“计划”并重、“开源”与“节流”并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了全县耕地总量稳中有增。一是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健全基本农田六项保护制度,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扩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做到了“面积、位置、标志、档案、责任”五落实。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在大面积成片保护区周围设立永久性标志牌43块,起到了长期公告、警示的作用。二是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2007年先后有5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验收,耕地指标全部纳入耕地储备库,实现了管地、用地、造地的有机结合,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总量稳中有增。三是认真落实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严把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关,在项目预审、用地审核、供地审批上,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用地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实行倾斜,确保所有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四是严格土地执法监察。通过强化责任、强化质量、强化监督、强化纪律,全面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防止违法占地现象发生。2007年垦利县耕地面积比2006年新增33678公顷,达到4145699公顷,连续10年实现耕地总量稳中又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2923073公顷,确保了基本农田用途不改变、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垦利县国土资源局  王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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