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评论】   【关闭】
 
莒县创新思维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发表日期:2008-07-03  信息来源: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头绪多,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仅靠国土资源部门自身的力量很难开展工作。为此,莒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规定,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创新执法机制。一方面,为强化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莒县国土资源局报请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国土、公安、安监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莒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国土、公安、监察、水利、城建等有关部门抽调3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了“莒县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昼夜动态巡查。另一方面,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了国土公安办事处,配合国土资源局联合执法。二是改进管理手段。针对莒县地域狭长,非法盗采、滥挖、私运现象时有发生,矿业秩序管理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莒县局借鉴交管部门用“电子眼”进行交通管理的成功经验,决定在主要矿区采取电子技防措施,对矿产资源采运秩序进行全方位监控。

     今年以来,全县利用电子监控措施先后查处各类矿产资源非法采运案件12起,有效地打击了盗采盗运矿产资源的不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我县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三是完善管理规章。结合本地实际,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整顿河砂开采销售秩序的通告》、《莒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销售秩序的通告》、《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莒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10个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通告,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具体原则和保障措施,为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四是跨区联合执法。针对浮来山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位于二市三县交界处,私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的实际情况,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日照、临沂两市的莒县、沂南、沂水三县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大了对该区域的矿产秩序治理整顿,确保了该区域矿产开采秩序的长治久安。  (卢守润)

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57088
山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负责维护
联系我们 webmaster@sddl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