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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四项措施贯彻落实15号令
发表日期:2008-10-08  信息来源:



    省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会议后,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宣传,四项措施贯彻落实15号令。

    一是送法到领导。将15号令读本分别送到政府各级干部手中,让领导干部系统学习领会精神。二是对全市各县区县区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乡(镇)长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邀请了省厅有关专家结合耕地保护,系统讲解了15号令的特点、内容和背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了土地违法必问责,违法受处分。三是在全系统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15号令大讨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想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15号令的具体内容。学习结束后,统一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四是在市电台开辟学习15号令专栏,分期播发15号令全文,在全市营造学习贯彻15号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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