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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规范中基性岩开发利用秩序
发表日期:2008-10-14  信息来源:



    临沂市中基性岩储量丰富。近年来随着矿产品价格不断攀升,中基性岩这一“边缘矿产”开发逐步升温,成为非法开采者重点“关注”的对象。为合理开发利用这一资源,该市因势利导,堵疏结合,在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的同时,注重中基性岩矿合理开发利用,强化中基性岩开发与环境保护和土地整理的结合,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采矿权公开出让。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优势资源效益,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角闪岩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划定矿区范围,设置最低开采规模标准,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采矿权。2005年以来,全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角闪岩矿采矿权26宗。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中基性岩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根据审批权限,由市局组织评审和备案,做为矿山闭坑后验收的依据。开采前必须依法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收取标准不低于治理费用,确保不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因采矿发生次生地质灾害。

    加强矿山用地整理复垦。矿山必须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保证金由县区局收取,并负责对矿山企业开采进行监督、管理。矿山闭坑后,由市局对土地整理复垦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整理,把原来的荒山丘陵薄地改造成质量较好的耕地,促进了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沈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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