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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签署两个国土资源工作合作备忘录
发表日期:2008-01-16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来华进行正式访问的印度总理辛格举行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二十一世纪的共同展望》。之后,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了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参加了当天温家宝总理对印度总理的欢迎仪式和两国总理会谈等活动,并在当晚举行的双边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上,代表国土资源部签署了有关协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签署有关协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印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上,有两个重要的合作备忘录涉及国土资源工作。一个是国土资源部与印度乡村发展部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与印度共和国乡村发展部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行政管理与移民安置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另一个是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印度地质调查局签署的《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印度地质调查局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

     根据两个备忘录,中印两国将按照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信息交流和互访培训等多种形式,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在前一个《谅解备忘录》中,合作领域包括:土地资源的开发、保护、管理和利用;土地信息管理,土地调查,地籍更新,土地登记、统计、估价,以及现代技术在这些领域的应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市场,土地配置,相关法律法规;征地,受工业化、自然灾害等影响的人员移民安置。在后一个《谅解备忘录》中,合作领域包括:利用洞穴沉积物的TIMS-U系测年及稳定同位素记录重建亚洲古季风气候及环境演变;印度孔兹岩定年–源岩特征确定及与世界其他地区类似岩石对比;矿产资源预测的现代实验室技术方法交流与培训等。(记者 赵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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