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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08-18  信息来源:



鲁国土资发[2008]146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规划局),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8〕72号,以下简称《意见》),这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测绘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意见》精神的学习领会

   《意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明确指出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新时期新阶段的测绘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新时期测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我省测绘事业发展,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测绘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实。要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密切联系当前测绘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全行业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的高潮。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采取学习、座谈、宣讲、培训等多种形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尽快将《意见》精神传达到各级测绘管理部门和每一个测绘单位。

    要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广大测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意见》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测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测绘事业发展全局,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测绘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切实解决测绘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要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测绘工作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加强测绘公共服务,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各地要主动把测绘工作放到本地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始终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意见》的宣传工作

    要制订具体的宣传方案,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意见》的精神。

    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向有关部门宣讲《意见》的主要精神,使各级领导更加了解测绘、关心测绘和支持测绘,促进《意见》的贯彻落实。要积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社会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意见》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制定措施,确保《意见》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意义深远,任务艰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抓住机遇,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贯彻落实《测绘法》和国家、省基础测绘规划,根据本地实际,尽快出台贯彻实施意见。争取在经费投入、项目落实、机构健全、机制完善等方面取得突破;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就基础测绘、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市场监管、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等出台配套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本地测绘管理体制机制和基础测绘运行机制;对于本部门、本单位通过努力能够落实的,要分解和细化《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要建立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的指导和检查,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各地要及时将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厅将适时对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省政府汇报。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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