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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级以上新版执法证换发完毕
发表日期:2008-06-26  信息来源:



      日前从省厅执法局获悉,截止到6月15日,全省县以上在岗在编的执法监察人员培训和换(发)证工作已全面完成,包括济南铁路局在内,全省共有2332名县以上在岗在编的执法监察人员经过培训,换领到新版执法监察证件。 
     据了解,为不断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有效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结合新版执法监察证件换(发)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把全员培训列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订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全员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全省县(市、区)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及济南铁路局土地局在岗在编执法监察人员由省厅执法监察局统一组织培训,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培训。 
     自今年4月7日至6月2日,厅执法局连续举办了11期培训班,培训班聘请省厅征地管理处、矿管处、执法监察局等主要负责人和高校行政法学专家作为授课老师,对全省县以上在岗在编的执法监察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全员培训。培训着眼于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紧紧围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培训设置了《依法行政》、《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形势及管理概述》、《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及国土资源案件查处法律文书制作》、《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案件查处子系统的应用》等课程。同时,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还设置了三部15号令、矿业秩序整顿规范和《物权法》的一些主要内容。 
     通过培训,使执法监察人员对充分认识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特别是对省厅领导提出的今年执法监察“三条底线”、五项工作重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熟悉掌握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规以及执法监察岗位的业务知识。掌握了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要领、技巧、程序及注意的问题和法律文书制作等。广大执法监察人员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得到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人员纷纷表示要严格执法,忠于职守,严守红线,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维护山东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大局。
     截止到目前,全省县(市、区)以上在岗在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培训换(发)证工作已全部结束。济南、淄博、东营、临沂、莱芜等市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换(发)证工作已经结束,其他各市也已向省厅执法监察局上报了培训方案,培训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6月底前全部完成。(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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