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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进度–– 确保按期完成《山东省志·国土资源志》修编任务
发表日期:2008-09-01  信息来源:



    8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山东省志·国土资源志》编纂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前段修志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修志工作。会议印发了徐景颜厅长对史志编纂工作的书面讲话,张庆坤副厅长代表厅党组对史志编纂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柏贵生副厅长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一把手为《国土资源志》编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集中时间完成编纂工作。要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成果,确保按期完成《国土资源志》编纂工作。凡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向厅党组写出说明,并取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承担具体工作人员的年终评优资格。
    徐景颜说,编纂《国土资源志》是省委、省政府交给省国土资源厅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认识过去、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一项重要事业,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从贯彻党的基本宗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修志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以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做好《国土资源志》的编纂工作。通过编修《国土资源志》,再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土资源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审视反思工作中的成就与得失,明鉴启发今后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促进国土资源科学施政,健康持续发展。
    徐景颜指出,修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当前修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要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成果,认真做好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抓紧按要求搜集资料,纂辑长篇,提交大事年,确保史志办按期完成修志任务。要发扬务实拼搏,敢为人先的国土人精神,坚定信心,团结协作,更好的肩负起《国土资源志》的编纂工作,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做好,为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张庆坤强调,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山东省志修编工作总体时间要求,《山东省志·国土资源志》必须于2009年底完成编纂任务,2010年完成出版发行。为确保按期完成修编任务,必须明确任务目标,统筹考虑安排,抓住重点环节,措施落实到位,扎实向前推进。一是抓紧编辑完成资料长编。搜集资料、纂辑长编是当前修志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搜集资料和编辑长编是厅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各处室、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认真负责地做好资料搜集和长编编辑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二是抓紧整理上报大事年表。各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关于〈山东省志·国土资源志·大事年表〉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省厅史志办提出的修志要求,提交、补充相关的资料,并于11月底前完成大事年表提交任务。三是切实提高志书质量。志书的“资政、存史、教化”功能特点决定了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编纂要求。一定要树牢“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在”的观念,把“质量第一”意识贯穿到修志编纂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严格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切忌敷衍了事,仓促应付。四是省厅史志办要切实肩负起历史重任。史志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把史志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要加强学习,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发扬奉献精神,扎实做好史志工作。
    会上,省厅史志办执行主编就如何编撰大事年表对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进行了培训。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厅史志办全体成员和参与史志修编的全体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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