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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开发区集约用地状况进行测评
      --- 其中对国家级开发区评价工作已率先展开
发表日期:2008-09-12  信息来源:



   记者近日从省厅获悉,我省将对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涉及169个开发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旅游度假区除外)等。 
   据介绍,此次土地评价范围是经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四至范围内的全部土地,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和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将采取运用资料收集、空间影像判识、实地勘查等方式,对特定时间点的开发区基本情况、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土地供应与保障情况等进行调查;同时选取典型企业,开展企业基本情况、投入、产出、用地状况、建设情况等方面的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全面掌握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 
   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将通过基础调查研究,依据有关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确定相应指标的理想值和权重,计算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度分值,对特定时间点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评价。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将在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的基础上,对特定时间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扩展潜力、结构潜力、强度潜力和管理潜力进行测算,推算出开发区用地潜力规模和尚可供地年数。通过潜力测算,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用地潜力的规模和分布,作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审核的依据。 
    据了解,我省开发区土地节约利用评价工作将分两期开展,2008年底完成国家级14个开发区评价工作,2009年上半年完成省级155个开发区评价工作。目前,国家级开发区评价工作已展开。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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