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以下测绘资质许可
发表日期:2009-01-09 信息来源:
 

 

法律依据

1、《测绘法》

2、《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格式

办理条件

1、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申报资料与标准

1、申请报告

2、<<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法人代表,测绘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及个人简历

5、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毕业证书,身份证

6、当年单位正式在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7、经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测绘测绘仪器检定证书

8、单位主要测绘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统计表

9、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证明文件

10、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证明文件

11、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可以反映本单位测绘能力及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

12、中外合资,合作的测绘单位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13、民营测绘单位需提供本单位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4、单位住所证明或租赁合同

15、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作时限

20日,经厅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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