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政府部署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工作
发表日期:2012-02-06 信息来源:
 

      1月31日,枣庄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王绍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住建局长张杰参加会议。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法远宣读了省长与市长签订的《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通报了我市三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

       王绍军就抓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步伐。二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积极筹措配套资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2012年10月1日前完成农用地整治任务,2014年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任务。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市)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国土、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四要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努力打造阳光工程、精品工程、民生工程、廉洁工程。一保规范,经得起检验;二保进度,确保按期完工;三保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四保成本,不浪费;保廉洁,全程监管和审计。

       经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批准,我市有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分别是:滕州市东沙河镇、南沙河镇、龙阳镇、龙泉街道办事处、北辛街道办事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山亭区凫城乡、城头镇、冯卯镇、水泉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台儿庄区泥沟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个项目共涉及10个乡镇、135个行政村、81820名群众,项目总规模11381公顷,项目总投资4.4亿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审批,正在进行农用地整治项目招标前的准备工作,项目资金部分到位,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

       山亭、台儿庄及滕州三区(市)区(市)长、财政局长、国土资源局长、住建局长;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及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王焕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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